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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1-19 09:59:16
此次政策最大的一个调整就是,自2018年11月1日起,将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新的贷款政策上,贷款额度将直接与账户余额挂钩,特别要提醒的是,新政实行后,购房者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就需要掂量以下,账户余额是否足。
Tag: 2021年浙江二套房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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