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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3-10-30 15:25:54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胡晓炼(负责货币政策等业务)、副行长刘士余(负责金融稳定等业务)、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负责外汇管理等业务)就“货币政策及金融改革”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银行暴利”是否主要和现阶段存在的利率管制以及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等因素有关时, 周小川直言:“这个问题要有一个定义,用‘暴利’这个词恐怕有些过分了。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去年银行业的利润状况确实是不错的。”
在被问及“在世行行长佐立克即将离任之际,很多人呼吁支持提名您来做世行行长,您有什么考虑?”时,周小川说:“这是最近出来的消息,我觉得可能大家需要更多地了解世界银行这个机构和历史,大家会看到,实际上世行行长一直都是美国人,尽管G20说过,以后国际货币基金总裁、世行行长人选的范围可以有所调整,但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所以我认为不用操心这件事。”
【关键词·首套房】
符合条件者 银行必须给予贷款担保
扬子晚报:众所周知,我们银行的信贷政策对楼市的影响很大,现在的楼市调控处于僵局,接下来市场预期调控政策可能会进行一系列微调。请问周行长,对于现在刚性的需求,首套房的利率优惠是否会恢复?同时它的首付比例是否会调整?应对接下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微调,具体的信贷政策会作哪些调整?
刘士余:去年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应当说,这项政策的执行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个现象需要关注,去年房地产的贷款担保增速比整个银行贷款担保的增速大概低3个百分点左右,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担保的增速已经持续20个月在下降,普通商品房开发贷款担保的增速相对于其他贷款担保也在下降。这是房地产调控走向的一个好的表现。
最近,主要金融机构进行了研究,对今年房地产金融业务有这样几个共识:
第一,全面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但是,在信贷实行总量管理的前提下,各家银行对个人居民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贷款担保必须予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银行要给予贷款担保。您关心的利率问题,首先各家银行是自主定价,中央银行此前在关于个人首套房贷款担保利率上有一个下限,我们鼓励各家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基准利率和首套商品普通住宅贷款担保优惠利率的下限之间,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权衡定价。
第二,信贷资金要支持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或开发,特别是对资质良好、市场有信誉的开发企业开发的普通商品住宅要给予大力支持,这是供给的主要方面。
第三,要积极地按照市场化、财务可持续的原则,支持政府主导的公租房为主体的保障房建设。
第四,要切实防范风险。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少数开发商搞的一成首付等,商业银行不能参与,要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这就是要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创新,包括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资产证券化,这些创新完全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我们要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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